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5年度航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发布《航空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15年度自由探索类)和《航空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15年度实验室类),有关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依据《航空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申请者按照《航空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选项,本次航空基金项目主要分为重点、一般项目。
申请经费额度:重点项目30万元,一般项目10万元。我校老师可申报一般项目或参与中航企业为主的重点项目。
研究周期:两年,从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
航空科学基金项目为敏感项目,项目的全部管理过程应严格按照校发[2013]65号(下)《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申报敏感科研项目管理规定》执行,项目申请者所在二级单位应具备处理涉密文件的条件,项目指南的光盘应在内部或涉密计算机上查阅,严禁上网,不具备涉密条件的单位应及时向保密办提出申请。
二、申请者条件
项目申请者指项目研究工作的实际负责(主持)人,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5年3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每位申请者限报1项,若承担有未结题的航空基金项目,不可申报2015年航空基金项目。
我校现职机关及教辅、直属单位科研人员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应从具备保密条件的二级学院上报。
三、受理方式
科技处军工办负责组织本次项目的申报工作,采用集中上报的方式,不接受个人申请,不限制各二级单位上报名额。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015年3月9日到3月10日,军工办发布指南,具备保密条件的单位由科研秘书到综合办公楼326房间领取项目指南光盘;
2、2015年3月10日下午到3月19日,各单位组织本单位教师编写项目申请书;
3、2015年3月19日到3月23日,各单位集中上报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双面打印),《敏感项目申报条件审核表》一份,以及本单位航空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上报军工办;
4、2015年3月23日到4月1日,军工办组织校内外专家项目评审,并公示结果;
5、2015年4月1日到4月8日,项目负责人使用项目管理软件导出项目申报文件,汇总到本单位科研秘书,形成本单位光盘和500元项目评审费上报军工办,提交本单位在研航空基金项目年度工作报告和总结;
6、2015年4月8日到4月18日,军工办将材料汇总后上报航空基金委。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执行,逾期不受理。
四、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指导和组织协调,严格审查本单位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认真推荐,遴选出符合航空科学基金属性的项目。项目通过评审后,申报材料采用航空科学基金管理软件(3.2版)上报,管理软件导出的文件需由Word2003版生成,每项自由探索类项目需提交一份纸质申请书供审查用(实验室类项目不用提交纸质申请书)。
五、其他说明及要求
1、本次航空基金项目评审将采用两次评审的方式,即科技处首先组织集中一次大范围评审,遴选出30个拟推荐项目,各单位再内部评审最终确定上报名单(内部评审形式不限)。
2、2015年度航空基金委明确要求各申报单位上报项目同时必须完成在研航空基金项目的需提交在研项目的进展报告和工作总结等文件,否则影响本年度新项目立项;我校2011年和2012年的航空基金项目需提交研究技术总结和研究工作总结;2013年的航空基金项目需提交2014年度工作进展报告,相关项目信息和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四和附件七,未能按时上报将影响本单位新项目立项,4月1日前上报科技处。
3、根据航空基金委的通知要求,我校需在航空基金成立30周年论坛上提交10篇以上论文,我校各单位需至少上报一篇论文(航空宇航学部3篇以上,机电学院2篇以上),未能按时上报将影响本单位新项目立项,4月1日前上报科技处。
4、申请书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项目联系人:杨帆
联系电话:89724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