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青年人才基金管理办法》(校发[2014]183号)文件内容,现组织开展2015年(上半年)校青年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启动基金”)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启动基金资助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毕业不满三年。
2.申请者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指南中选题,项目研究方向须符合学校科研及学科发展规划。
二、启动基金经费拨付及考核均参照《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青年人才基金管理办法》(校发[2014]183号)。
三、申报要求及时间
1.申报项目由个人申请,所在二级单位进行初审。初审论证应侧重于选题的学科方向、项目的科学意义等内容。
2. 项目研究周期2-3年,从2015年5月开始工作计划;
3. 请各二级单位将汇总表及初审通过的申请书(一式一份)统一报送科技处。
4.报送时间:2015年4月15日9:00-11:00,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及材料报送地点
理工类项目联系人:张楠 电话:89723855 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326室
人文社科类项目联系人:周嘉 电话:88795143 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31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