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青年人才基金管理办法》(校发[2014]183号)文件内容,现组织开展2014-2015年度校非博士学位青年成长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成长基金”)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成长基金资助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未获得博士学位的青年教职工。
2.成长基金资助每位申请者经费不超过8000元,主要使用范围及额度规定如下:(1)资助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EI检索的期刊论文版面费;(2)资助发明专利申报、授权证书定制及一年的维持费用;(3)专家咨询费用,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2000元。
二、申报要求及时间
1.申报项目由个人申请,所在二级单位进行初审。初审论证应侧重于选题的学科方向、项目的科学意义等内容。各单位限报3项。
2. 项目研究周期1-2年,从2015年5月开始工作计划;
3. 请各二级单位将汇总表及初审通过的申请书(一式五份)统一报送科技处,电子档发至kejichu2014@163.com。
4.科技处组织项目评审,采用会议答辩的评审方式。
5. 报送时间:2015年4月17日9:00-11:00,逾期不予受理。
*此次申报不包含思政专项,严格遵守申报时间。(答辩事宜另行通知)
三、联系人及材料报送地点
理工类项目联系人:张楠 人文社科类项目联系人:周嘉
电话:89723855 电话:88795143
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326室 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31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