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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的通
作者:梁宵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0日 00:00

    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15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航空联合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的要求,重点围绕中航集团沈阳飞机制造有限公司相关应用基础研究和共性技术需求,由省科技厅与沈飞公司共同建立航空联合开放基金,面向我校定向开展基金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重点支持方向

    1)增材制造航空复杂异形零件表面光整加工技术研究

    2)增材制造金属粉末循环利用技术研究

    3)超塑成形用陶瓷模具制造技术研究

    4)金属构件激光选区熔化工艺支撑快速设计技术研究

    5)飞机结构件三维工序模型快速生成及标注技术研究

    6)基于自动钻铆应用的装配工艺及柔性工装研究

    7)变截面蜂窝夹层结构复合材料胶接固化中胶黏剂应用技术研究

    8)航空复合材料零件拐角区域缺陷相控阵超声检测技术研究

    9)铝合金化铣液处理方法研究

    10)无铬化学氧化工艺研究

    11)雷达吸收波材料及弱散射源隐身性能检测技术研究应用

    12)基于工业机器人的外形尺寸检测技术研究

    详细申报方向指南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327日至330日在综合办公楼326房间领取项目指南。

    2.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条件

    申报人原则上应为19651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且每人本年度限报一项;

    凡发现下列情况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联合开放基金:

    ①承担辽宁省科技计划任意计划类别项目,且项目处于在研过程中的;

    ②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③三年内辽宁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未能通过结题验收的。

    2)申报要求

    根据设定的重点支持方向规模,本次联合开放基金受理的课题建议每项申报支持资金在30-50万元左右。

    项目负责人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申报工作,各二级单位于201542日上午8301130将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一份)统一上报科技处326室(不接受个人上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科技处组织校内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另行通知。

    通过学校初审的基金项目需由二级单位统一上报申请书,申报人应按照《辽宁省航空联合开放基金申请报告》及《辽宁省航空联合开放基金经费预算编制报告》要求上报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五份)至科技处326室。

    3.项目立项程序

    按照省自然科学基金有关管理办法的总体要求,省科技厅将与沈飞公司共同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对已通过初审单位推荐的基金申报项目进行会议评审,并结合实际情况对部分或全部项目进行现场答辩,结合评审意见和沈飞公司现实需求,将对合适的项目予以立项支持。

     

    联 系 人:杨帆

    联系电话:89724868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综合办公楼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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