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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的通知
作者:梁宵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0日 00:00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基础研究工作,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培养和造就高端科研人才及团队,根据“十二五”期间应用基础研究工作的主要目标与重点任务,2015年省科技厅将继续实施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自然基金)资助计划,重点围绕我省产业共性技术平台和转化医学中心等研发的共性技术开展应用基础研究。本年度自然基金按照优秀人才培育专题层次进行组织,根据我校与省科技厅签订的协议要求,我校2015年度立项上限20项,校内初审上报科技厅30项,每项支持金额5万元(其中科技厅资助1.5万,我校联合资助3.5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我校与省科技厅的工作框架协议,2015年联合基金申报条件为50周岁以下(19653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本校在职教师,其中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立项数的比例不低于60%

    二、支持方向

    1、围绕产业共性技术平台和转化医学中心等开展的相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2、围绕我省先进装备制造、航空航天、新材料、电子信息、现代农业、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面向打造国内第一、国际一流的标志性重大技术成果、重大产品及装备等开展的应用基础研究;

    3、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领域、学科发展的各类创新团队,鼓励支持依托科研任务明确、运行良好的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开展的相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三、申报要求

    1、每个申报人限报1项。本年度受理申报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含软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申报人不得申报2015年省自然基金项目:

    1)承担省科技计划任意计划类别项目,且项目处于在研过程中的;

    2)三年内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未通过验收结题的;

    3)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2、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网址为:kjjh.lninfo.gov.cn),应使用科技计划申报单位二级用户账号实名登录申报,有关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机密的项目,不得在网上申报。

    3、申报项目的执行期一般为23年,起始年月一律填写为20157月。

    4、项目负责人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申报工作,各二级单位于2015319日上午8301130将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一份)统一上报科技处326室(不接受个人上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科技处组织校内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另行通知。

    5、其他要求:

    1)各二级单位认真检查上报材料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并严格遵守申报时间的要求,逾期不予受理。上报材料不予修改,对上报材料不完整的单位不予进行材料接收工作。

    2)各二级单位严格履行管理职责,对不能认真履行推荐职责、不能按时履行申报工作的二级单位,将在下一年度计划申报中减少其推荐名额;有严重失职行为的,将取消本单位申报资格。

    联 系 人:杨帆

    联系电话:024-89724868

    联系信箱:yangfan@sau.edu.cn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综合办公楼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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